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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工作

发布日期:2017-04-26浏览次数:20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辽宁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
    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4-22722513,专门邮政信箱:沈阳邮政第600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辽宁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