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测站开展2017年4月份医疗污水监督性监测
- 发布日期: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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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掌握我市医疗机构污水排放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受环境监察局委托,于2017年4月18日起对我市8家主要医疗机构的医疗污水进行监督性监测。
监测任务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中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盘锦市骨科医院、辽河油田总医院、 辽河油田妇婴医院、辽河油田第二职工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辽河分院等。监测项目为医疗污水特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余氯、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4项。市站现场监测监测室于4月18日完成采样及现场监测工作,样品交分析监测室分析,监测数据将于4月20日前报综合室,按《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进行评价并编写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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