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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盘锦市直排海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辽宁省直排海污染源调查与检查工作的通知》(辽环监发[2009]101号)及《2016年辽宁省环境污染源监测方案》的要求,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4季度对日排放量大于100立方米(含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排污口辽东湾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排污口名称辽东湾新区污水厂尾水深海排放口进行了监测,监测废水污染因子19项,出具报告4份,监测数据114个,已全部及时、准确地上报到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直排海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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