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站组织学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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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盘锦站组织全站人员学习国家质检总局颁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63号),管理办法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技、术评审管理、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八各方面,管理办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基本条件,从业规范进行了规定;对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频率和检查的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律责任和违反管理办法的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从罚款到撤销其认定资质都做了量化管理。通过学习全体人员对资质认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全面的认识,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验检测工作奠定了基础。(监测站:田敏)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技、术评审管理、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八各方面,管理办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基本条件,从业规范进行了规定;对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频率和检查的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律责任和违反管理办法的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从罚款到撤销其认定资质都做了量化管理。通过学习全体人员对资质认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全面的认识,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验检测工作奠定了基础。(监测站:田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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