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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十二五”环境质量报告书》获辽宁省环保厅“十二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选一等奖

    据辽环函〔2016〕292号《辽宁省环保厅关于“公布”十二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选结果的通知》,《盘锦市“十二五”环境质量报告书》在全省“十二五”环境质量报告书(市级)评选中脱颖而出,荣获辽宁省“十二五”优秀环境质量报告书一等奖。大洼区(县)在县区级环境质量报告书评选中获优秀奖。(监测站 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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