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3季度盘锦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 发布日期: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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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3季度盘锦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为227天,其中优级50天,达标率为74.4%。
细颗粒物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超标0.03倍;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81微克/立方米,超标0.13倍。
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增加2天,达标率上升0.4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浓度分别下降20.0%、17.1%、35.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上升4.3%、4.0%、5.2%。(张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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