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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农村小型污水设施建设及垃圾资源化利用协调会

   为贯彻落实高科市长宜居乡村调研时提出的加快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资源化利用意见要求,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全面打造宜居乡村建设升级版,2016年8月10日,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小型污水设施建设及垃圾资源化利用协调会。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志坚主持召开。市环保局局长李勇,市住建委副主任齐志强,市旅发委副主任孙众志,大洼区,盘山县,辽东湾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分管领导,区县、经济区环保局局长,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局长李勇向与会人员传达了高科市长近期在宜居乡村调研时提出,要利用两年时间,完成100个民宿示范村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在榆树镇、甜水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指示要求,同时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统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区县,经济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抓紧建设,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目标任务。
    市环保局副局长刘瑛就争取国家和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开展民宿示范村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和在榆树镇、甜水镇全镇推广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资源化利用模式作了详细介绍。       
    市住建委副主任齐志强,市旅发委副主任孙众志在会上分别表示,全力配合,推进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下步市旅发委对民宿示范村名单定实、定准。
    最后,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志坚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各区县,经济区是民宿示范村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主体,环保部门做好争取资金、协同管理、定期督查工作。要在2017年底前解决100个民宿示范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各区县,经济区要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好项目施工建设。2016年底,大洼区要完成26个行政村、盘山县要完成17个行政村、辽东湾新区要完成5个行政村、辽河口生态经济区要完成2个行政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按照高市长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民宿示范村进行确定。三是明确项目申报时限。8月15日前,大洼区、盘山县将今年50个民宿示范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上报省环保厅、财政厅审批备案。四是榆树镇、甜水镇全镇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资源化利用模式,确保2016年10月1日前完成,为全市推广做好典型示范。五是做好技术选址,设备选型论证工作,实现项目设备适用,低成本。六是时间紧,技术要求高,各区县、经济区确定的民宿示范村要及时向本区县、经济区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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