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环境保护局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提高检测质量
- 发布日期: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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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盘山县环境保护局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规范检验行为,提高检测质量。
一、严格落实环保检验标识管理制度。针对绿源检测站环保检测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国家要求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从车辆基本信息录入到审核检测报告单,依据环保达标车型公告核发车辆标识。
二、开展主要交通道路和车辆停放地路检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局联合市县交警部门共同执法,坚决杜绝黑烟车上路行驶。到天平外环路等主要交通路口进行对来往车辆抽查,并逐一到各乡镇车辆停放地及车辆集中部门路检,共抽检车300余台。重点以县内校车和营运客运车为主,复检结果显示,所检车辆全部具有环保合格标识,合格率达95%,对个别复检不合格营运车辆责成限期治理,并锁定车辆信息,治理合格后重新上线检车,取得合格标识后才允许上路行驶。
三、强化学习,提升自身专业技能。为更好加强监督管理,提升监管效率水平,我局不断加强尾气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从基本车辆信息录入到使用设备上线检测,逐一细节认真掌握,使整个流程在全程监管下进行,检测不流于形式。(索丽丽)
一、严格落实环保检验标识管理制度。针对绿源检测站环保检测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国家要求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从车辆基本信息录入到审核检测报告单,依据环保达标车型公告核发车辆标识。
二、开展主要交通道路和车辆停放地路检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局联合市县交警部门共同执法,坚决杜绝黑烟车上路行驶。到天平外环路等主要交通路口进行对来往车辆抽查,并逐一到各乡镇车辆停放地及车辆集中部门路检,共抽检车300余台。重点以县内校车和营运客运车为主,复检结果显示,所检车辆全部具有环保合格标识,合格率达95%,对个别复检不合格营运车辆责成限期治理,并锁定车辆信息,治理合格后重新上线检车,取得合格标识后才允许上路行驶。
三、强化学习,提升自身专业技能。为更好加强监督管理,提升监管效率水平,我局不断加强尾气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从基本车辆信息录入到使用设备上线检测,逐一细节认真掌握,使整个流程在全程监管下进行,检测不流于形式。(索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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