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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开展2016年县区环境监测工作检查

    2016年8月26日、29日,市环保局副局长刘瑛带领市局科技科市监测站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盘山县、大洼区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的内容有计量认证、仪器设备检定、技术人员上岗资质、实验室质量管理、监测原始记录及监测报告的规范性和质控样考核等。

    检查结束后召开了会议,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刘瑛副局长做了总结发言,强调了环境监测工作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一是新形势下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使当前环保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环境监测工作不仅能准确掌握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状况,还能为环境管理、环境处罚、环境收费、环保治理、司法移交案件等提供数据支持;二是新《环境保护法》要求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和准确,篡改、伪造需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必须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素质。今后盘锦市局要强化对县区局环境监测工作的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盘山县、大洼区环保局局长、监测站站长分别作了发言,表示一定仔细梳理、立即整改,加强环境监测管理,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刘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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