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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高排放标准改善水环境质量

发布时间:2016-10-10 浏览次数:357

    盘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2004年建成运行,设计采用改良AO工艺,处理能力10万吨/日,处理兴隆台区生活污水,出水执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排放标准》GB1818-2002中的二级标准。

    2012年我市为了进一步改善辽河流域水质,市政府多方筹措资金,投资1.2亿对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由市环保局负责,我中心在体标改造期间密切跟踪,一是督促工程按时完工;二是要求水厂在施工期保证正常运行;三是要求施工单位科学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经多方努力2013年10月份升级改造工程完成并投入运行,设计采用A2O+深度处理工艺,增强了生物脱氮除磷能力,增加了化学除磷和紫外杀菌功能,出水执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排放标准》GB18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经过两年的运行实践,水厂运行平稳,通过升级改造前后的数据对比,实际出水水质主要指标均有所降低,尤其是总氮、总磷降低明显,总磷由 1.07mg/L(2012年数据),降到总磷 0.30mg/L(2014-2015年数据),TN 由 22.3mg/L(2012年数据),降到 12.0mg/L(2014-2015年数据)。水厂已满负荷运行,年新增总氮削减量为376吨,新增总磷削减量为28吨/年,大大减轻了对水体的污染,进一步改善了辽河流域水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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