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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保厅关于做好便民惠民服务促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6 浏览次数:225

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文件精神,本着“便民惠民、紧密协作”的原则,为适应新形势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动车环保检验便民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机动车环保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应设在同一地点,一站式服务,避免群众多次往返排队,提高检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对已取得机动车安检资质,具备国家和省有关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建设技术要求的检测机构,环保部门应本着便民原则予以支持,并组织指导其按照规定申请资质委托。

    三、随着各地环检站数量的不断增加,对环境管理服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加大日常运行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环检站严格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环保检验。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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