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四措并举”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 发布日期: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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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汛期环境监管,严防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大洼区环境保护局采取四项具体措施,确保汛期全区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按照“地域化、常态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对汛期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全力抓好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
二是加大重点行业监管。把重点涉水行业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及时检查并监督企业制定汛期突发污染事故预案,在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转的同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
三是强化对河流断面的监测。对存在风险源单位聚集区下游临近断面、出境河流断面等敏感地区进行重点取样监测,密切关注各种实测数据。特别是加大大雨、暴雨后的巡查,对断面水质情况及时采样检测。
四是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将立即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按制度要求报告,及时上报调查处置进展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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