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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二季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2016年6月15日,盘锦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及数据上报工作。
    按照《2016年辽宁省环境监测方案》,2016年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村庄监测和县域监测两个层次。村庄监测开展村庄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等;县域监测以整个县域为对象,开展地表水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等。村庄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地表水水质监测每季度一次,全年4次;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一年一次。
    盘锦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方案是2月、5月、8月和10月各监测一次;村庄环境空气质量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各1个,地表水水质监测点位2个;监测项目村庄环境空气质量5项,地表水24项,饮用水源地水质23项。盘锦市环境监测站于5月25日-5月31日完成了第二季度水质监测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6月1日-6月10日完成了村庄环境空气质量现场采样与实验室分析,确保了本次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完成。(何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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