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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市重点扬尘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6-08-10 浏览次数:149
    六月初,为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盘锦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盘蓝组办发【2015】1号)文件要求,市环境监察局抽出四个业务科室精干人员,分别对两县两区城市周边的混凝土搅拌站、空心砖厂、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市县区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7人次,出动环境执法车辆32台次,检查各类易扬尘企业88家,并对县区环保下达环境监察通知单,对县区大气污染企业关停一批、限期整改一批、行政处罚一批,有效控制我市扬尘污染。
    一、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共检查混凝土企业33家,手续齐全企业8家,有审批未验收企业9家,无任何环保手续企业16家。企业普遍存在围挡高度不够、堆料场地面未硬化、部分物料未覆盖、缺少喷淋设施等问题。鉴于此,对手续齐全企业立即安排大气环境监测,必须达到环境管理要求;对有审批未验收企业限期补办验收手续,同时必须达到环境管理要求;对没有环保手续企业,督促县区环保局对企业立即下达停产决定书,超期将实施断水断电处理。
    二、空心砖企业盘山县督察组联合盘山县环保局对吴家道口两侧的5家空心砖厂进行检查,5家企业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厂区内地面和料堆未进行覆盖,扬尘污染严重,市环监局立即对盘山县环保局下达环境监察通知单,并函告盘山县人民政府进行关停取缔,同时协调电力部门给予断电处理。
    三、建筑施工工地企业市环监局污水征收科会同两区环保局,对我市两区50个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其中市批项目3个,其中万达广场存在开槽土堆露天堆放,没有采取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道路硬化不完善,未开发地块裸露地面没有进行绿化或铺装处理,建筑材料随意堆放没有防尘措施;兴隆台区审批项目20个,存在问题企业9个,利港银河新城、上亿广场、荣盛香堤荣府、美的城四家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洒水喷淋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双台子区审批27个,除学府园二期未开工外,其它26家不同存在手续不全,无环境监理,围挡未封闭,道理未硬化,料场未覆盖,冲洗装置不完备等各类问题。对未实行施工监理和料场未覆盖有扬尘污染的,环保部门将依据《辽宁省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七条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其它违法行为将报请住建部门进行处理。 (监察局稽查科 闫素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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