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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枯水期河流生物监测工作
发布日期: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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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3日,盘锦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枯水期河流生物监测及数据上报工作。
按照《2016年辽宁省环境监测方案》,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为4月和9月各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着生藻类监测和底栖动物,盘锦市河流干流共有2个监测断面。
按照工作安排,我们这项监测工作于4月30日完成样品采集和处理,5月7日镜检完成,5月13日数据整理后上报。(何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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