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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多部门开展“送法入企”专题 宣讲活动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服务支持企业发展,帮扶指导企业熟悉掌握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6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联合深入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扎实开展“送法入企专题宣讲活动,引导企业主动知法、懂法、守法,切实履行环境主体责任,增强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相关领导及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企业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执法队书记王洪印主持并讲话。

    市应急局执法队队长黄晓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新《安全生产法》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及安全生产法检查制度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市生态环境局蒲光新同志对突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内容及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解析;市公安局辽保支队政委刘俊阁要求各企业要增强守法意识,避免因企业宣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辽保支队也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指出,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将不定期到园区到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指导企业进一步提升守法意识,为企业提供帮扶,也希望企业多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共同解决相关问题为企业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会议强调,我们将通过三个方面规范企业管理,确保企业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建立企业诚信红黑档案。对自觉守法信用等级高无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减少检查频次无事不扰,对信用等级低、破坏市场经营秩序,增加检查频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共享。我们将探索联合执法检查方式,一次性全方位检查,多给企业整改时间和机会,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检自查,培养企业自觉学法知法守法,规范性开展经营。三是建立宣传教育服务机制。罚款处理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宣传教育才是根本,良好的企业运营才是根本 ,目的是规范企业合法经营的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事故率,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会议结束后,现场对企业负责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学习情况进行现场考试。

    此次宣传活动增进了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既在沟通交流中强化了现场监管与业务指导,又进一步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和践行安全生产发展理念,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整改,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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