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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7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
情况
1 X2LN2021
04220033
兴隆台街东侧长湖新城二期南侧商网灶台鱼饭店对面,有一处建筑垃圾堆放场,无苫盖、喷淋等降尘措施,扬尘、噪声严重扰民。 盘锦市 噪音,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该建筑垃圾堆放场原来是空地,因2020年油田“三供一业”移交改造施工时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无处存放,由该堆放场负责人临时堆放此处形成。这个建筑垃圾堆长约60米、宽约15米、高约3米,体积将近3000立方米。


 属实 经现场调查,采取以下措施:
1.接到信访件后,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责成该堆放场负责人加盖苫布防止扬尘,同时将堆放场出入口临时封闭,防止建筑垃圾频繁外运扰民。
2.4月25日,市住建局按照环境卫生管理原则与工作职责分工,分别向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和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举报受理事项转办函》,明确了要尽快清除该建筑垃圾堆放场的工作要求。4月25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建筑垃圾堆放场负责人连夜组织人力和车辆开始清运。目前,清运工作已完成。
办结
2 X2LN2021
04220028
盘山县吴家镇西三家子村已经封育的河套地里,有大棚种植户,大量使用农药,污染辽河。 盘锦市 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与第十五批受理编号X2LN202104200023信访件为同一问题。
经现场勘查,所指区域河滩地内现有大棚75栋,占地面积370亩。其中,种植蔬菜温室大棚49栋,占地面积330亩,主要进行反季节种植,种植品种有黄瓜、茄子、西红柿、香瓜等;水稻育秧春棚26栋,占地面积40亩,为春季水稻育苗临时生产设施,每年生产时间在4月10日左右到5月末,不进行其他农作物种植。
1.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42)文件,举报问题所指区域河滩地内75栋大棚未列入辽河封育区。
2.根据现场提取的农药包装袋,蔬菜温室大棚在生产管理过程中主要使用氟环-咯-精甲、代森锰锌、啶虫脒、虫螨腈-唑虫酰胺等农药,不属于高毒制剂;在灌溉方式上采取滴灌方式,不存在废水外排,不会造成辽河和地下水污染。水稻育秧春棚在育秧过程中使用农业专用有机酸、水稻苗床调理剂、水稻苗床专用营养肥,不属于高毒制剂;育苗采用软盘育苗,浇水采用高压喷灌方式,不存在废水外排,不会造成辽河和地下水污染。
不属实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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